法律知识,中国法律,法律基础,法律法规,法规
  设为首页
  网站地图
  帮助中心
 
繁體 网通 English
香草种子
花卉种子
药材种子
蔬菜种子
草坪种子
更多分类
种子价格
栽培种植
动态 | 图片 | 邮箱 | 搜索 | 视频 | 黄页 | 图书 | 学院 | 供求 | 法规 | 地图 | 网址 | 工具 | 林木种子 | 城市 | 论坛
您目前所在的位置

首页>>政策法规>>正文

关闭

南充市农作物种子管理实施意见


2、小袋包装的种子在包装前必须精选,进行药剂处理,以达到清除杂质和薰蒸防虫的作用。

3、包装计量规格:对用种量大、种价低的常规种子按 2-10千克净含量包装,对杂交水稻、杂交玉米种子按0.5-2.0千克净含量包装,对用种量少、价格高的油菜、蔬菜及部分经济作物种子按10 -200克净含量包装。

4、用于销售的定量包装种子,其商品量必须符合《计量法》及国家质监局《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5、包装物应做到耐磨拉、封口严、图文醒目、需要防伪的,可以设定防伪标志。

六、标签管理

1、在我市经营的农作物种子应当附有标签(包括固定在种子包装物表面及内外的指定图案及文字说明),对于可以不经加工包装进行销售的种子,标签应当制成印刷品在销售种子时提供给种子使用者。

2、标签的内容和具体要求严格按照农业部《农作物种子标签管理办法》执行。

七、备案和辖区管理

1、各县、市(区)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内的种子生产、经营单位(或个人)及零售门市部、代销店的种子生产、经营档案、数据统计、财务报表和证照管理工作。

2、市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市的种子管理工作,做好市级种子生产、经营单位(或个人)的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办理及档案管理,做好全市种子生产、经营数据统计汇总、财务报表汇总和证照备案工作。顺庆、高坪、嘉陵城区持有全国、全省、全市《种子生产许可证》、《种子经营许可证》的公司、分公司、办事处实行“谁办证、谁备案、谁管理、谁查处”办法,不允许多头管理。

八、其它

1、农作物包括粮食、棉花、油料、麻类、糖料、蔬菜、果树(核桃、板粟等干果除外)、茶树、花卉(野生珍贵花卉除外),桑树、烟草、中药材、绿肥、食用菌等作物及橡胶等热带作物。在我市种植的水稻、玉米、小麦、棉花、大豆、油菜、马铃薯(洋芋)、甘薯(红苕)为主要农作物。

2、种子的生产和经营应当遵守有关植物检疫法规,防止植物危险病虫害及其它有害生物的传播及蔓延。

3、各地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应贮备一定数量的救灾备荒种子,贮备救灾备荒种子所需贮藏设施,由同级政府按国家有关规定解决;贮备救灾备荒种子产生的政策性亏损,由同级财政适当补助。

4、违反本实施意见和《种子法》、《四川省种子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按《种子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处理。

5、草种、食用菌菌种的种子资源管理和选育、生产、经营、使用、管理等活动,参照本实施意见执行。

6、本实施意见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二OO二年五月二十日

本内容共2页,当前在第2页  1  2  


网站热线021-54081687
我要加入会员 在线给我们留言咨询 进入种业论坛讨论 点此处与我们在线交流&或给我们留言
花卉种子价格表 花卉种子价格表 药材种子价格表 药材种子价格表 草坪种子价格表 草坪种子价格表 香草种子价格表 香草种子价格表 更多种子价格 更多种子价格
下一篇
甘肃省种子管理总站关于规范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申报材料格式的通知
上一篇
贵州省农作物种子生产许可证管理暂行规定

关于我们 | About US | 本站服务 | 网站律师 | Seed China | 友情链接 | 联系我们
点此处与我们在线交流&或给我们留言
Copy Of Right © 2004 - 2008 Zhongzi.net,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种子中国 运营:种子中国网络信息中心
电话:021-54081687 传真:021-51901687
Email/Msn: web@zhongzi.net
沪ICP备05000005号 公安机关网络备案许可证
支付宝信任商家
工商执照
支付宝信任商家
Seedchina,chinaseed,Seeds,flower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