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所有支付宝服务使用者若需使用“提现”功能,则需具备中国大陆银行账户。
5、查询功能:
本公司将对您在本系统中的所有操作进行记录,不管该操作之目的最终是否实现,您可以在本系统中实时进行查询,并可以此为基础与您的账号名下的交易记录进行核对查询,如您认为数额有误,则本公司将向您提供本公司已按照您的指示收付款的纪录,您了解并同意您最终能够收到款项的责任是由您登记的银行账户对应的银行提供的,您需向该银行请求查证。
6、 款项的保管:
若您不使用保管于本公司之款项,本公司将会妥善保管您的资金,不作任何其他用途。
7、支付宝服务所涉及到的任何款项只以人民币计结,不提供任何形式的汇兑业务。
8、交易异常处理:
1)您了解并同意于使用支付宝服务时,可能由于银行本身系统问题、银行相关作业网络连线问题或其他不可抗拒因素,将可能造成服务无法提供。
2)您确认您所输入之个人基本资料无误,以便本公司能于上述异常状况发生时,通知您该笔交易后续处理方式。若您所提供之基本资料有误,造成本公司于上述异常状况发生时,无法及时通知您后续处理方式,本公司对此将不承担任何损害赔偿责任。
9、您同意基于运行和交易安全的需要,本公司可以暂时停止提供或者限制部分服务功能,或于将来暂停部分服务功能或开通新的服务功能,当任何功能减少或者增加或者变化时,只要您仍然使用支付宝服务,表示您仍然同意本条款或者本条款修正后的条款。
(三) 特别服务条款
对于交易双方对彼此都有充分信任的小额交易,本公司另行向您了提供了“即时到账”的支付宝服务,当您选择使用“即时到账”时,您支付的交易货款将立刻进入卖家的支付宝账号名下。使用“即时到账??以下条款:
1、为控制“即时到账交易”方式的交易风险,使用“即时到账交易”方式支付交易货款??额以及每笔的交易最高限额作出限制。
2、您选用即时到账交易”的方式支付货款是基于您对交易对方的充分信任,您必须理解一旦您选用“即时到账交易”方式支付货款,所有关于支付宝交易的保护条款都不再适用,您必须自行承担所有的交易风险,请谨慎考虑后使用。
3、您一旦选用“即时到账交易”方式进行交易,所有相关的交易及货款纠纷均应由您与交易对方自行处理。
(四) 服务费用:
1、当您使用支付宝服务时,本公司会向您收取相关服务费用。各项服务费用请详见您使用支付宝服务时支付宝网站上所列之收费方式说明。本公司拥有制订及调整服务费之权利。但是目前使用本服务将全部免费,直至本服务将收费方式明示公布。
2、您同意,除非另有说明,上述服务费用本公司有权自本公司代收的应向您支付的款项中先行扣除。
八、 系统中断或故障
系统因下列状况无法正常运作,使用户无法使用各项服务时,本公司对您不负损害赔偿责任,
包括但不限于:
(一) 本公司订定之系统停机维护期间。
(二) 电信设备出现故障不能进行数据传输的。
(三) 因台风、地震、海啸、洪水、停电、战争、恐怖袭击等不可抗力之因素,造成本公司系统障碍不能执行业务的。
(四) 由于黑客攻击、电信部门技术调整或故障、网站升级、银行方面的问题等原因而造成的服务中断或者延迟。
九、 责任范围及责任限制
(一) 本公司仅对本协议中所列明的义务承担责任。
(二) 您明确因交易所产生的任何风险应由交易双方承担。
(三) 用户信息是由用户自行发布,本公司无法保证用户信息之准确、及时和完整,您应对您的判断承担全部责任。
(四) 本公司未对交易标的及“支付宝”服务提供任何形式的保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
1、“支付宝”服务将符合您的需求。
2、“支付宝”服务不受干扰、及时提供或免于出错。
3、您经由“支付宝”服务购买或取得之任何产品、服务、资讯或其他资料将符合您的期望。
(五) “支付宝”服务之合作单位,所提供之服务品质及内容由该合作单位自行负责。
(六) 您经由“支付宝”服务之使用下载或取得任何资料,应由您自行考量且自负风险,因资料之下载而导致您电脑系统之任何损坏或资料流失,您应负完全责任。
(七) 您自本公司及公司工作人员或经由“支付宝”服务取得之建议和资讯,无论其为书面或口头,均不构成本公司对“支付宝”服务之保证。
(八) 在法律允许的情况下,本公司对于与本协议有关或由本协议引起的任何间接的、惩罚性的、特殊的、派生的损失(包括业务损失、收益损失、利润损失、使用数据或其他经济利益的损失),不论是如何产生的,也不论是由对本协议的违约(包括违反保证)还是由侵权造成的,均不负有任何责任,即使其事先已被告知此等损失的可能性。另外即使本协议规定的排他性救济没有达到其基本目的,也应排除本公司对上述损失的责任。
(九) 除本协议另有规定外,在任何情况下,本公司对本协议所承担的违约赔偿责任总额不超过向您收取的当次“支付宝”服务费用总额。
十、 “支付宝”服务协议及其他使用规则
“支付宝”服务协议与其他使用规则的名词解释,意思理解,可互相引用参照,如有不同理解,应以本协议为准,并且您同意并接受基于善意,本公司对相关名词、条款做出进一步的解释,并以最新的解释为准。
本服务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如与本协议有关的某一特定事项缺乏明确法律规定,则应参照通用的国际商业惯例和(或)行业惯例。
如果本服务协议条款中的部分条款被有管辖权的法院认定为违法,那么这些条款并不影响其他条款的有效性并将应用其他有效条款按最接近双方意图的可能而推定。
十一、商标、知识产权的保护
(一) 支付宝网站上所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著作、图片、档案、资讯、资料、网站架构、网站画面的安排、网页设计,均由本公司或其他权利人依法拥有其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商标权、专利权、著作权、商业秘密等。
(二) 非经本公司或其他权利人书面同意任何人不得擅自使用、修改、复制、公开传播、改变、散布、发行或公开发表本网站程序或内容。
(三) 尊重知识产权是您应尽的义务,如有违反,您应对本公司负损害赔偿责任。
十二、管辖
本服务条款之解释与适用,以及与本服务条款有关的争议,均应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予以处理,并以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为第一审管辖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