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要充分发挥中介组织的作用,推动新型农机服务体系建设。两国的农业合作经济组织十分完善,许多农场主都加入了社会化服务水平较高的奶业协会、农机协会。一些成本较高、季节性很强的大型机械,如割草机、打捆机、播种机等,一般都为农机协会下属的专业服务组织拥有,农场主只要打个电话,这些组织就如约上门服务。与澳大利亚、新西兰相比,我国相关行业组织、中介机构的发育程度较低,一些行业协会的行政色彩浓厚,中介服务功能尚未完全到位。我们应当按照“民办、民管、民受益”的原则,鼓励发展农机作业协会等中介服务组织,为农机户提供农机作业、流通、维修等方面的咨询和技术服务,将农机户组织起来,规避风险,联合发展,推动农机服务的市场化、社会化和产业化。要加大基层农机管理服务组织的改革创新力度,对重点农机大户和龙头农机服务组织予以扶持和引导,大力发展以股份合作为主、多种所有制形式并存的农机服务组织,建设新型农机服务体系。
(3)要大力提高农民的文化素质,加强农机化技术的教育和培训。澳大利亚、新西兰既有高性能的农业装备,也有高素质的农场主。这些农场主都能够熟练地使用农业机械,这是澳大利亚、新西兰保持较高农业生产率的关键所在。我国农业从业人员素质和技能水平普遍较低,80% 的农村劳动力仅有初中文化程度,对农机化技术存在思想保守不愿用、没有知识不会用、怕担风险不敢用等现象,成为制约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瓶颈。建设新农村需要新农民,面向广大农民开展形式多样的农机化教育培训,培养一代懂技术、会操作、善经营的农机户,是当前的一项重要而紧迫的任务。因此,要强化我国农机职业培训和技能鉴定工作,整合资源,多方投入,借助农机企业、农村职业学校、大专院校和科研单位等技术力量,开展多层次的农机教育和培训,逐步建立科研与教育并重,推广与培训并行的农机化教育发展体制。
李磊摘自《当代农机》2006年05期 作者:张天佐,韩山盛,李斯华,梅成建,储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