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2008年城口县农业用种安全,为全县粮食稳产丰产打下坚实基础,2008年元月22日,由分管副局长吴雪飞、姚江平二同志带队,组织农业执法大队、种子管理站相关工作人员,开展了为期3个月的种子质量大检查。
本次全县农作物种子市场检查,实行“五查、四不准、两宣传、一要求”,即:一查经营农作物种子有无证照;二查经营农作物种子有无资质;三查经营农作物种子有无供种商委托书;四查出售农作物种子是否开据售种凭证;五查经营农作物种子档案是否健全。不准经营未经国家审定和重庆市审(认)定并经本县试种的品种;不准经营假种、劣种;不准经营本县主要农作物散种;一旦发现未经审(认)定的品种、假种劣种、主要农作物散种,就地封存不准出售或督促退回原供种单位;继续宣传《种子法》相关条文,宣传《重庆市〈种子法〉实施办法》种子经营条款。贯彻国家主要农作物标签通则。要求种子经营者,必须按当地自然条件推广对路品种。
本次检查,根据城口县的特点,重点检查全县主要乡(镇)和边远乡(镇)的主要摊点,特别是对交通闭塞的摊点检查。检查中,继续对《种子法》和《重庆市实施〈种子法〉办法》的相关条款详细讲解与宣传。各种子经营户对检查都很配合,一致表示纠正不足,完备相关手续,不经营假劣种和未经审(认)定的品种。
本次农作物种子检查,不走过场,不搞形式,不做面子,用种户见了很高兴,种子经营者心服,乡(镇)党政领导满意,当地农技干部欢迎。